2007/08/29

人生經驗法則 2

Murphy's Law

★★任何官僚組織都酷似化糞池,大塊的總是浮在最上頭。

★只有官僚可以對付官僚。

★渾水才有魚摸。

★學識最淺的人意見最多。

★自以為會說話的人最討人厭。

★每個組織總有些職位配給不稱職的人坐。

★不管你怎麼做,上司總是會修改結果。

★世上沒有老闆容得下永遠正確的手下。

★延遲是最要命的拒絕。

★招募新人表示希望壓倒經驗。

★大家都選自己最弱的一環專精。

★進度報告的長度與進度成反比。

★今天的好計劃勝過明日的完美計劃。

★任何作為總有等量的負面批評。

★話往高層愈傳愈走樣。

★不管哪個單位,總會有人知道內幕消息;這個人留不得。

★別讓上頭的人知道你比他們行。

★誰對,你可以不知道,誰是老大,你一定要清楚。

★ 1.只要有資料,誰都能做決策。
2.高明的管理者,不必足夠的資料也能做決策。
3.完美的管理者,甚麼都不知道一樣能幹。

★讓手下以為自己知道的事钜細靡遺的老闆,看不到最終目標。

★決策能找別人做就別自己做。

★人爬到的最高位階,就是無法勝任的職位。

★內部的和諧比工作效率更受重視。

★能力過人所受的阻力比無能更大。

★不妨製造已到達無能的地步的假象。

★在人類的組織裡,工作都落在最低階級上。

★人們總是用過去式說自己有空。

★工作裡最難的莫過於別管閒事。

★事情過火總是不好,所以效率也不該太高。

★居高位的傻瓜就像站在高峰上的人;他看別人渺小,別人看他也覺得渺小。

★★事情出錯還笑得出來的人,心裡已經想到代罪羔羊。

★多聽自己講什麼話會少說話。

★你說不過知道自己在說甚麼的人。

★說服不了別人,就把他們搞糊塗。

★別跟傻子爭論,旁人還以為你們是同類。

★大聲的人就有理。

★官大就多三分理。

★想吃得開就別頂嘴。

★愛吃香腸、尊重法律的人,絕對不要看這兩種東西的製造過程。

★大家都說謊,不過無妨,反正沒人聽。

★眾人皆醉而你還能獨醒,是你不了解問題。

★成功的秘訣是誠懇,只要你裝得出來就成功了。

★先拒絕再妥協。

★想在政壇上成功,常常得超越原則。

★1.証據對你不利就在法律上爭取。
 2.法律對你不利就討論証據。
 3.証據、法律都對你不利就震天喊冤。